文:心空
来源:正见网
清代学者纪晓岚在其著作《阅微草堂笔记 卷八 如是我闻(二)》里记载了这么一则故事:先前,有位王某和曾某平素交往很好。曾某的妻子长的端庄美丽,王某是垂涎欲得。正赶上曾某被盗贼诬陷坐了大牢,王某便乘着这个机会,暗中贿赂了狱中的差吏,把曾某害死在牢里。
事后,王某想找个媒人,成全他的心意,可是意念一转,有些后悔,于是断了这个念头。他想,做怎样的功德能解了这个冤债呢?不久,他开始念诵佛经,但是也不知最终的结果怎样,还不如今生尽最大的努力来弥补。于是他将曾某的父母双亲和妻子儿女接到自己家里,悉心奉养,关怀备至。
就这样过了好多年,自己的家产耗尽了一半。曾家父母心里不安,想要把儿媳嫁给他。王某非常坚决的谢绝老人的好意,而且敬养一家人更是尽心尽力。
又过了几年,曾家老母病了,王某侍奉汤药,衣不解带,日夜侍候。曾母临终的时候说:“你对曾家这么大的恩德,来世怎样才能报答你呢?”
王某跪地磕头不止,磕的额头流出了血,他把怎么害死曾某的经过如实的说了,祈求老人到了冥府之后,如果能见到曾某替他解释。曾母非常感慨,答应了他的请求。曾老父亲也在木札上写了详情,放在曾母的袖子里,说道:“你死后见到儿子,把这个木札交给他。如果还是怨恨不解,告诉他黄泉之下我再不与他相见了。”
曾母死后,王某为曾母安葬。在修墓圹的时候,王某一直在墓地监工,太劳累了,他就歪在墓圹的边上睡着了。梦中就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大声说:“此冤解了。你有一个女儿,忘了吗?” 王某忽然惊醒。不久,他把女儿嫁给了曾某的儿子。后来曾、王两家都得善终。
纪晓岚感慨道:用不能不解的情,解了这不可解的冤;象这样的冤怨都能了结,还有什么冤怨不能解的呢!借此来劝勉那些肯于悔罪的人吧。
纪晓岚在故事的结尾认为解了这段冤怨的是“情”,仔细推敲,用“善”更合适。王某在欲望之下害死了曾某,目的是想得到曾某的妻子,但是到了唾手可得之时,却又反悔了,善心出来了,在念诵佛经的同时,用尽了余生的精力善待曾某的家人,还把女儿嫁给了曾某的儿子,最后两家都得善终,这何尝不是一念之善,善念善行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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