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晓 收集整理
清朝有一个新被任命为太守的官员,我们姑且称之为杨太守(杨与“阳”同音),乘船前往上任之地。船行了三天后,杨太守看见邻船旗帜上标出的官衔,与自己的相同,便揣测大概是前任回原籍。然而,隔着船询问对方,对方说自己也是新上任的太守。
杨太守觉得很奇怪,怀疑对方是假借自己的官名,沿途借机索要财物,骗财礼。不过,他纳闷的是,如果是这样,对方应该看到自己太守的旗子后,就将自己的旗子收起,然而对方并没有这样做,反而与自己的船只并排而行,这“未免胆过大矣”。杨太守有些恼怒。
于是,在傍晚两船停泊后,杨太守持着名帖前去拜访,对方邀请杨太守上船一叙。这个太守我们姑且称之为殷太守(殷与“阴”同音)。杨太守上船后,向殷太守索要赴任的委任书。殷太守拿出来后,杨太守发现姓名虽不同,但任所却是一致,便思忖道:“吏部为何选派了我,又让他来就任?难道是我在其他方面有什么失误?”
思虑下,杨太守便向殷太守提出了自己的困惑。殷太守却道:“你赴你的任,我赴我的任,不必思虑太多。”
自此,两船是同时启程,同时停泊,每晚两位太守都要聚在一起闲谈。在交谈中,两人发现彼此心意契合,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在快抵达任所前,殷太守对杨太守吐露了实情:“你是阳间太守,我却是阴间太守。在这段时间,我见你为人至诚,所以不想欺瞒你,索性将实情告诉你。”
杨太守这才恍然大悟,说道:“你我共同管理一方,民间如果有欺诈之事,可能在世间难以决断,但却骗不过阴间。若是有疑难之事可蒙兄台指教,我真是幸运啊,如此世间就会不存在冤狱了!”
不久后,不同的衙役分别来接两位太守。古代官员正式上任前会进行一个占卜,先预测一下为官的吉凶。就在占卜期间,殷太守忽然不见了人影。杨太守于是前往当地的城隍庙拜会,很快与殷太守,也就是城隍神见面。但见其厅堂陈设布置,衙役班列,俨然与阳间的公署相同。
杨太守道:“我没有见到你到任啊。”城隍神说:“只能你我见面,不可令外人知晓的。”
第二天晚上,城隍神回拜杨太守。人们只看见灯火前来,却不知是从何而来。杨太守在门前恭迎,各尽其礼。
过了一段时间,县里发生了一起谋害亲夫的案件。死者家中有一老母亲,早前曾领养一个童养媳。如今女孩长大,一个多月后就要与这家的儿子完婚。老母亲有一个嫡亲的侄子,是个裁缝,但品行不端,善于引诱人妻,坏人名节。老母亲知晓他的秉性,因此对于这个常来自家的侄儿十分防范,裁缝也不敢起什么妄念,行什么不妥之事。
一天,老母亲因娘家有大事,需要回去一趟,就委托邻居妯娌照看女孩。当时恰好裁缝过来听说姑母回娘家之事,他就没有进来,而是掉头离去。
当晚,老母亲宿在娘家,儿子睡在自家楼上,女孩睡在婆婆的房里。三更时分,有人扣门,儿子闻声起床开门,却被人一棍子打死。女孩听到声音,也起来点上烛火出门观瞧,发现丈夫扑倒在门闩上,身子一半在门里,一半在门外,心下大惊,急忙高喊,四邻听见动静都过来查看。
邻居因白天看见裁缝来过,所以就怀疑他与这家女孩有奸情,密谋害死丈夫。等到老母亲回来,便将怀疑告诉了她。老母亲也觉得十分可疑,便立即报官。
官府经过查验,证实这家儿子确实是因为棍棒重击而死,因此将女孩和裁缝带到公堂审问。起初,两人并不承认指控,但在刑讯逼供下,两人被迫承认确实有奸情,但具体细节却说不出所以然。县令连着审问了十余次,发现案件有颇多的疑点。如此审讯了将近一个月,也没有确凿的结果。师爷对县令说:“老爷,此案必须通报了,如果再延迟就会受到上边的处分。”
县令心知如此,但心下还是有一丝不安。当天晚上,师爷伏案写结案陈词,尚未写完坐着就迷糊睡着了。朦胧中,突然见一男一女,站立在面前,似有哀泣之状。师爷一下子吓醒了,醒来后,犹觉他们还恍惚在眼前。他不免心意动摇:“如果以奸情结案,必有冤情。如果再拖延,老爷难免要受处分。这如何是好呢?”
师爷踌躇不决,因为心绪不宁,他便唤童子上酒来解愁绪。正在举杯独饮时,县令走了进来,要求与他一起喝酒。师爷问他夜深人静,为何还未歇息。县令说:“刚才在睡眼朦胧之间,见一男一女,泪眼跪求。因此我想此案一定有冤情,难以决断,所以出来找你。”师爷叹道,自己也刚刚做了同样的梦,所以才借酒消愁。
县令于是说:“明日我将传媪婆,查验那女孩是否是处女,就可以知道是不是有冤情。先生可暂缓写结案陈词。”
第二天查验,女孩果然还是处女。结果出来后,女孩和裁缝都哀声痛哭。县令也不免泪下,他对师爷说:“我宁可不做此官,也绝不将其办成冤案,构陷无辜。请为我执笔,我要向太守禀告,另请贤人来侦办此案。”
杨太守接到县令的报告后,也不知问题出在哪里。于是当晚,他来到了城隍庙,拜谒殷太守,希望他可以帮忙查查这桩疑案。
城隍神告诉他:“我已经知晓此案了。这个案件受害者是被贼人殴打致死的,并非奸情所致。可派人四路查访,半个月后就可以查到罪犯,破获此案。”
杨太守遂修书让县令仔细查访凶手。县令带着亲信家仆,以及乔装打扮的衙役,四路察访,自己则到乡下暗访。县令有一个小家僮,懂得乡下土话,也会说,这样他们一行不会太引人注目。
一天,县令经过一个村子,因为走累了,便到村中的小庵歇脚。其他人则在村外等候。县令坐在佛像前的蒲团上休息。这时听到隔壁房间内有人在说话,起来贴近墙壁细听,听到一个人说:“此案县衙若已经结案,就可以安枕无忧了。如果未结,我们还是躲开为妙。”
县令马上让小家僮出庵,悄悄地将差役带回来,将这伙杀人犯全部捉获,此案终于告破。
后来,还是在杨太守管辖下的某县,出了一桩害死晚辈诬陷他人的案子。事情是这样的:有个老翁与邻居有矛盾,总想着怎么报复对方。一天,他看见自己的儿媳在水缸前汲水,就用手在后边一抬,儿媳一下翻入水缸淹死了。于是他便诬陷是邻居将其推入水缸而死,并推出了自己并未成年的孙子作为目击证人。
县令见是命案,而且有证人,就以邻居应该抵命为由,将他抓到官府。但在审讯时,邻居却大喊冤枉。县令就将案件的相关人证召到公堂,那个少年还是一口咬定是邻居致死的。因为他是未成年人,不能够动用刑罚,所以县令就用刑罚吓唬他,但他并不畏惧。又将他召入后衙,给他好吃的食物,他也坚决不吐露实情。
没办法,县令只好上报给杨太守。杨太守又向城隍庙中的殷太守求助。第二天晚上杨太守将案件相关之人带到城隍庙审讯。城隍神暗中令将大堂上的钟的内壁用煤涂黑,然后杨太守命案件的几个人证将手悬于钟内,并说昨晚神已经嘱咐,会将杀人者的名字写在手掌上,因此不许将手触碰钟的内壁。
心里有鬼的死者的公公,担心城隍神在自己的手心里写字,就用手从下向上摸钟的内壁。等时间一到,太守让每个人都把手伸出来观瞧,众人的手都是白的,唯独老翁的手是黑色的。太守喝道:“是你杀死了你的儿媳,还企图诬陷他人。”老翁只得认罪。
此后各州县不少疑案,依靠城隍神,也就是殷太守破获了十余起。杨太守因此声名大振。
参考资料:《咫闻录》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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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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