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悉尼科技大学 冯崇义 来源:《万迷之谜-法轮功发展之研究》
法轮功现象是轰动全中国 以至于全世界的重大课题。学术界对法轮功 问题 的研究成果之少,与法轮功问题的重要性很不相称,似有失职之嫌。作为学界中人,我一向认为,学术界最重要的使命,是为攸关人类利益及世道人心 的重大问题及时地提供知识、答案和思路,而不是将学术完全变成关在象牙塔内自说自话的玩物或谋取稻粮的工具。凌晓辉此书挖掘和利用大量第一手材料,从信仰和科学 两个维度对法轮功现象 进行了系统 深入的探讨,是对推进法轮功问题研究的一大贡献。他本人就修炼法轮功,其研究心得自是内行人的见解。当然,作为当事人的一家之言,其利钝得失,相信读者诸君会作出恰当的评判。
按照法轮功网站 所提供的资讯,于1992年才正式问世的法轮功,其修炼者1999就已猛增到7000万至一个亿[1]。中国政府将法轮功视为1989年 六四 事件以后所遇到的最大挑战,于1999年7月20日宣布取缔法轮功,随后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党政军 全面动员、掀起类似文革的全国性政治运动来扑灭法轮功。但是,法轮功不但没有被消灭,而且迄今已传播于至少114个国家(地区)。[2]法轮功成员在中国使领馆及唐人街的标帜和长期抗议活动,成为诸多国际都会的一道风景线。在中国国内,法轮功成员除了继续私自练功外,还突破封锁到处以发传单、发电邮、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继续「讲真相」。牵涉人员如此之多、牵涉面如此之广、持续时间如此之长的社会事件和社会现象,召唤学界中人作出令人满意的分析和解释。
对法轮功的性质和是非,学术界众说纷纭。有人将法轮功归类为道家气功 ,也有人将它归入佛教功夫;[3]有人将法轮功视为新兴宗教,也有人则强调法轮功与中国传统 民间宗教文化的关联;[4]有人强调法轮功是挑战中共政权合法性的信仰团体,也有人强调法轮功只不过是一批人为应付医疗改革所带来的困局而自谋强身健体之道。[5]其实,中国科学界和哲学界对中国气功的功能一直是见仁见智。钱学森等一批科学家从实证科学的角度出发,强调现代量子力学及宇宙学与中国传统医学及人天观的「不谋而合」,论证以气功为核心的中医理论、气功和人体特异功能是「开展人体科学研究的一把钥匙」。[6]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于光远 和物理学家何祚庥等人,则从唯物主义角度批判气功、特异功能和法轮功的荒诞无稽。[7]气功的健身和治疗功效,有人认为是一种精神治疗,也就是基于强烈信仰的高度精神集中,使心理和生理关系得到调整,从而提高身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凌晓辉在此书中则认为,法轮功修炼者可将身心修炼到神妙的境界,接通神的力量来调控宇宙能量在身体内部的回圈,超越了通常那些导致病痛的生命法则。
法轮功究竟是什么?法轮功与中国佛教及道教的联系和差别何在?法轮功与中国传统民间宗教的联系和差别何在?20世纪 90年代法轮功为什么在中国社会飞速发展?信奉「真善忍」、力图远离政治、和平地打坐练功的法轮功为什么会被中共政权视为不共戴天的仇敌?法轮功是不是试图挑战中共党国意识形态及其合法性基础的一种新兴宗教?为什么中共政权要发动与法轮功之间「你死我活」的决战?镇压法轮功是否违反宗教信仰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等基本人权?镇压法轮功与中共维稳体制之间是何种关系?中共政权与法轮功之争将会走向何种结局?凌晓辉的著作并不能回答所有这些问题,但会有助于人们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
众所周知,中共政权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 」。在中共取缔镇压法轮功之前,世界上有几个国家取缔「邪教」,国际媒体广为报导。例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由原基督教新教牧师吉姆‧钟斯于20世纪50年代创立,鼓吹世界末日即将到来,为「拯救世界」而在教会内营造「和睦的家庭气氛」,在「爱」的口号下对信徒施行严厉的管制和残酷的精神控制。1978年11月,钟斯下令枪杀了前往调查的美国众议员和随行的3名记者等人,随后胁迫914名教徒集体 服毒自杀,制造了人类20世纪骇人听闻的一幕惨剧。其他的突出例子,还有日本的「欧姆真理教」、欧洲的「太阳神殿教」等。这些邪教的成员人数不多,其实质是以宗教名义不择手段地聚敛钱财、从事强烈的反人类行为,虽具宗教之名而与黑社会、恐怖组织无异,往往策动集体自杀和杀人的恐怖行动。
那些实行民主法治制度的国家,对「邪教」的处理严格遵守法律 规范及法律程式,通过执法部门针对犯法和犯罪行为采取行动。毕竟,是否有犯法和犯罪行为,才是判断是否「邪教」的客观标准。在宗教信仰自由 的原则之下,不允许任何人根据信仰的某些「特征」来定义「邪教」。中共政权1999年取缔法轮功,恰恰是中共党政、行政机关没有法律依据的政治行动。即使按照当时中国的法律,那些被抓捕、劳教的法轮功成员并没有犯罪或犯法行为。在全面取缔、镇压法轮功几个月之后,1999年10月底,中共当局才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办理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并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法律上将「邪教组织」定义为「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这种先治人以罪再制定法律的做法,本身就是很不严肃的违法行为和对法治精神的亵渎。「维稳体制」之下,「将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的专政手段大行其道,对人权、法治甚为不利。国际上的民主国家以及国内外具有自由民主信念的人士,都认为中共政权对法轮功的镇压严重侵犯基本人权。
中共政权对法轮功的镇压,确实与当代民主国家依法取缔「邪教」没有共同之处,倒是类似中国古代专制君主的「灭教」之举。中国的君权至上、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始于秦始皇。秦嬴政横扫六合、一统天下之后,狂妄至极地自以为「德兼三皇」、「功盖五帝」,合三皇五帝而称皇帝,而且是破天荒的「始皇帝」。秦始皇焚书坑儒,消灭一切不同声音和异端思想,命国人「以吏为师」,将教育和宗教信仰事宜统统置于王权的淫威之下。此后的中国本部,城头变幻大王旗,江山易帜频繁,但「百代皆行秦政制」,教权从属于皇权的格局始终没变。通常情形下,古代中国君权与神权相安无事。专制君主们乐于利用各种民间宗教为其服务,特别是将宗教信仰当作辅佐统治的教化工具之一。但是,当专制君主们觉得某一民间宗教不合时宜或不听使唤的时候,便不惜动用国家暴力将其禁毁,诸如北魏太武帝禁佛、唐武宗灭佛、明太祖灭摩尼教、清高宗禁天主教等。这种无法无天的中世纪「毁教」传统,被中共政权继承下来,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之所以有过之而无不及,还因为中共政权是建立在无神论意识形态基础上的党国体制,自以为有权垄断宇宙真理与道德准则,留给宗教信仰的空间非常有限,对信仰自由的侵犯和对不服从领导的信仰团体的迫害,成为这种政权运行的内在逻辑之一。
从学术角度说,似乎不便将法轮功归结为一种宗教。宗教信仰的存在远远先于「宗教」这一概念,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概念名称都是后人所加,特别是在排他性宗教共同体出现之后才流行开来,而非那些信仰体系的创立者们所用之概念名称。[8]学术界对「宗教」有很多定义,下面这个定义比较稳妥:「宗教是一种对超自然、超人间的力量或神灵之信仰与崇拜为核心的社会意识,是通过特定的组织制度和行为活动来体现这种意识的社会体系」。[9]从终极关怀、信仰体系、行为体系、组织体系等方面看,将法轮功归结为一种宗教,显得过于牵强。
中国本土的宗教信仰,是一个兴味无穷的话题。同源于原始犹太教的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被视为世界宗教的典范,都信仰唯一的神。其实,很多文化史的著作,都夸大了宗教,特别是一神教在人类文明史中的作用和地位。按照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所提出的「轴心时代」理论,为人类精神文明奠基的「轴心时代」,不是「诸神狂欢」,而是「诸子并起」。在西元前8世纪至西元前2世纪这600年间,希腊、印度和中国分别出现了苏格拉底、柏拉图、释迦牟尼、老子、孔子等伟大的思想家,他们各自为希腊文化、印度文化和中国文化制定了思想文化范式,后来的人类历史 发展不断环绕这些「轴心」范式旋转、展开、升华。[10]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并不在这些初创的范式之中,只能算是人类文明史中的后起之秀。像释迦牟尼所创造的传统一样,古来中国的智慧并不指向唯一的神,而是给芸芸众生留下广阔的想象空间和创造空间。庄子说,「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 [11]圣人也就是超凡入圣、学问和修养达到最高层 次、最高境界的人。中国的古圣先贤们,对经验范围之外的彼岸世界,视为无可定论的领域,「存而不论」,这自有玄妙之处。《易经》中有「神道设教」之说,其原文是「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天下服矣」。[12]这里的「神」与「道」同义,并不是通常宗教意义上的神,更不是一神教意义上的神。神在这里所指的是不可触摸的神秘力量,是能使时节正常运行而不出差错的自然法则。妙不可言谓之神,形而上者谓之道。「神道设教」,指的是在人间弘扬这种形而上的、玄妙莫测的自然法则。《老子》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就因为大道 无形,是生生不息、包罗万象、瞬息万变、无可名状、不可思议的动态过程,无法定义、无法指证、无法论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一旦用语言和逻辑去定义和规范它,它便死掉了,就不再是「道」了。
现代中国那些学贯中西的人们,早就特别敏感地意识到形而上的道与以形而下的经验世界为物件的现代科学之间的张力。中国知识界于20世纪20年代初展开的「科学与人生观」问题大论战,体现了现代中国学 人非凡的探索精神。[13]没有人能否认现代科学对宗教信仰的巨大冲击。「科学主义」的目标,是将世间的一切事物都还原为物质,依靠科学知识来作出解释,建立「科学的人生观」。但是,实证科学无法解决灵魂的物质性问题,无法圆满说明一切生命现象和精神现象、特别是超验性的精神现象,更无法满足人的超自然的愿望和对奇迹 的愿望。其实,事关有无真伪的事实判断可以仰赖科学,事关是非善恶的价值判断则是实证科学所无能为力,甚至形而上领域有无真伪的事实判断实证科学也无能为力。走「性命双修」路线的气功,究竟如何博大精深,还值得学术界继续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说,凌晓辉的一得之见,至少有抛砖引玉之效。
作者:悉尼科技大学 冯崇义 来源:《万迷之谜-法轮功发展之研究》
[1] 明慧网:《法轮大法究竟是什么?》2002年7月5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7/5/32819.html。据说这一资料来源于中国公安部门的1999年取缔法轮功之前的一份内部调查报告。在取缔法轮功之后,中国政府的文献对法轮功修炼者人数的估算要少得多,有时说两千万,有时说三千万,甚至也有几百万的说法。因为法轮功并没有组织名册或负责成员登记的机构,法轮功修炼者的实际人数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复杂问题。
[2] 明慧资料中心:《传法传功阶段的一些重要史实》2009年5月更新http://package.minghui.org/mh/center/index.htm。关于法轮功在全球的传播,可参阅Nancy Chen,Breathing Space: Qigong, Psychiatry, and Healing in China, Columbia UniversityPress, 2003.
[3] Beatrice Leung, ‘China and Falun Gong: Party and Society in the Modern Era’,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2002, Vol.11, no. 33, pp. 761-784;Maria HsiaChang, Falun Gong: The End of Days,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4] Vivienne Shue, ‘Global imaginings, the state’s quest for legitimacy, and the pursuit ofphantom freedom in China, from Heshang to Falun Gong’, in Catarina Kinnval andKristina Jonsson, eds, Globalization and Democratization in Asia: The Constructionof Identity, Routledge, 2002; David Ownby, Falun Gong and the Future of China,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5] John Wong and William Liu, ‘The Mystery of Falun Gong: Its Rise and Fall in China’,in John Wong and William Liu, eds, The Mystery of China’s Falun Gong: Its Rise andIts Sociological Implications,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1999; Cheris Shun-ChingChan, ‘The Falun Gong in China: A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The China Quarterly,2004, no. 179, pp. 665-683.
[6] 钱学森着:《论人体科学》 ,人民军医出版社,1988年,第21~25页
[7] 于光远着:《评所谓「人体特异功能」》,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何祚庥着:《何祚庥与法轮功——1999年夏天的报告》,1999年版。
[8] Wilfred Cantwell Smith, The Meaning and End of Religion, First Fortress Press, 1991.
[9] 戴康生 、彭耀主编:《宗教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6页。
[10] 卡尔‧雅斯贝斯着:《历史 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11]《庄子‧齐物论》
[12]《易经‧观卦‧彖传》
[13] 汪孟邹编:《科学与人生观》,亚东图书馆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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