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

康熙初年善恶有报的故事

文:向上 来源:

康熙初年,檀香很贵。苏郡地区,有一家香铺,早年用三金,请来一尊檀香观音像。铺家的人,私下里商量说:“如果用这像磨碎了,做成檀香卖,可得十六金。”

于是决定将要毁坏佛像,但有个雇佣工人,害怕获罪于神,从中阻止。这时,香铺家的,来岳父家,要接妻回去,正住在岳父家,他站起来,对佣人说:“你是佣人,关你什么事?听从吩咐就可以了。”

这天夜里,香铺家的,不能回家,只得继续留住在香铺家,等病好以后再回去。香铺家的女婿,也只得继续住在岳父家中。

第二天,街上有一个六岁儿童,随父走路,忽然指着香铺,问说:“那家屋上,为什么用大红封条封锁住了?”父亲看不见有封条,以为儿子看错了,禁止他乱说。

这天晚上,香铺发生火灾,全家人都烧死了。但是,这场大火并没有延及左邻右舍。

这家女婿想从楼上屋孔中钻出,却被一物拦住,惨叫难逃,活生生的死在火焰中。那个阻止毁坏观音像的佣工,在当天早晨,被另外一家香铺来人,强邀他去帮两天工,就没被烧死。

周氏按曰:毁坏佛像,出佛身血,是造无间地狱之因,如果不进行劝阻,就会有恶星降临;一发片刻善心,便有吉神拥护。这个女婿与佣人,立心稍有差异,结果完全不同:女婿本想回家,却使他归不得,令受其殃;佣工不想到别处去,却有人强迫他到别家去,避开此劫。真是祸福无门,惟人自招啊!(摘自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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