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8月26日】西汉时,东海郡郯县(今山东郯城县)有位于公,他曾在县中任狱史、郡决曹等官职,他秉公断案,以宽恕怜悯之心待人。
当时,东海郡中有一个孝妇,年轻时就守了寡,又没有子女,但长久以来,她仍旧恭敬谨慎的服侍赡养着婆婆。婆婆非常可怜她,想让她改嫁,但她执意不从。婆婆认为是自己这个年老无用的人拖累了她,便上吊自杀了,希望儿媳能找个好的归宿。结果老太太的女儿到官府告状,说是孝妇杀死了老太太。官府便派人将那位孝妇抓了来,孝妇一再申辩说自己是清白的,但在官吏的严刑逼供之下,孝妇最后被屈打成招。
于公知道这件事后,告诉太守那位妇人恭谨的侍奉婆婆十多年了,不可能是她杀的人。但太守固执己见,根本就不听。万般无奈之下,于公抱着判决书在府衙就大哭了起来。后来他借口自己生病,辞职离开了府衙。
那位孝妇最终被太守等一班人,以谋杀婆婆的罪名处死。孝妇含冤被害后,县中大旱了整整三年。
后来新太守到了,占卜大旱的原因。于公便把孝妇的事情告诉了他,说“那位孝妇不该死,但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强行决断,灾祸可能就是由此而生的!”于是新太守亲自前往孝妇的墓前祭奠,并为她立碑,表彰她的孝行。结果,天上真的降下了大雨,这一年县里庄稼获得了大丰收。
因为于公在任官期间公正无私,善良怜悯,所以那些因犯法而被他治罪的人都心服口服,没有对他心生怨恨的。人们甚至为他建了生祠,以示敬重和纪念。
有一次,里巷的大门坏了,人们准备要修理。于公对他们说:“把大门建的稍微高大些,使它能通过四匹马拉的高盖车。我审理案件这些年来,积了很多的阴德,而且从没有制造过冤案,因此我的子孙必定有兴旺显贵的。”
果不其然,于公的儿子于定国后来做了丞相,孙子于永官至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并封侯传世。
原文链接:【传统文化】断案积阴德 子孙必显贵 - 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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