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真 来源:正见网
杨锡绂(读佛)(1701—1769年),字方来,号兰畹,江西清江人,雍正年进士,历任主事、郎中、道元、布政使、巡抚、尚书、漕运总督,凡三十余年。
杨锡绂外任,首先在广东肇庆地区,视察政事,访问利弊,爬罗剔抉,兴益除害。肇庆因临海,所以借堤坝拦水卫田。杨锡绂上任后,每年都要亲临督修。这件本来民间可以自行办理的事,杨锡绂却把它看成极为重要的工作,毫不放松。因此,终其任,“辖区无水患”。
杨锡绂在广西任布政使及巡抚时,出于对地方政务的负责,多次向乾隆皇帝上疏谏言。其中有三件看似琐细之事,却颇得乾隆帝赏识: 一是针对州县官,以土产馈送上官之陋习,他建议禁止馈送,以澄清吏治。二是在广西推行保甲过程中,鉴于该省民族杂居,建议“各就其俗”,仍以往昔头人管理村寨,以顺民情。 三是针对各地驻兵“欺凌负贩”,“驱役村庄”之弊,建议由地方文武长官,共同对驻兵进行管理、约束。皇帝对他这三个奏折,或“诏嘉之”,或“得旨允行”,均予支持。
杨锡绂任湖南巡抚时,发现一些原来的池塘陂泽地,多被改垦田地,于是上疏乾隆帝,详细论述了农田与水利工程的关系,指出为扩大耕地而殃及水利工程,是“图利忘害”!尽管一时可以增收,但若遇旱涝,则“得不偿失”。因而建议皇帝下谕各省督抚,“凡有池塘陂泽处所,严禁改垦。”当时各省米价腾贵,乾隆帝征询各省督抚的意见。杨锡绂奏称:造成米价昂贵的原因很多,有些又非一时可以解决。如欲速见成效,有两件事当格外注意,一是常平仓积贮,应以足够赈济为止,不必过多。否则市上粮少,价格必贵。二是努力发展生产,“尤宜专意讲求水利”、“以期产谷增多,此亦补救米贵之一道也。”乾隆帝对杨锡绂的这两个奏折,非常赞赏,“均嘉纳焉”!
湖南的长沙、岳州、常德、澧州诸境,濒临洞庭湖,沿湖田庐,全靠堤坝护卫。按清政府规定,该地方应于每年秋冬拨款,兴工修筑。然而以往各官,均视为儿戏,多不过问,以至“豪家蠹胥,包揽侵扣,工力不均”,结果使堤坝长年失修。杨锡绂在巡抚任上,严格按朝廷规定的水利工程年修的要求,认真办理,每年均“严饬有司办治”,他本人也“轻舟减从,时巡视之,察其勘惰,予以劝惩。”终于使“堤工既坚且硬,弥望屹立,民亦无虞。”
乾隆二十二年(1757),杨锡绂因政绩显著,被授为漕运总督,负责漕粮督运事。他上任不久,他便奏请皇帝豁免负责运粮的兴武、江潍卫百姓旧欠款项。开始,乾隆帝认为杨锡绂新官上任,不抓大事,而只着眼百姓利益,遂“责其沽名,命以养廉代偿”。但杨锡绂坚持自己的意见,并再次上疏,详细论述:“漕运必靠百姓”的道理,同时指出:“新丁(丁:民工)但交篷桅杠索价值,旧丁公私欠项,不得勒新丁接受。”乾隆帝看罢,认为“此奏确有所见。”“寻以锡绂实心治事,命免以养廉代偿。”杨锡绂任漕运总督期间,还针对漕政中的各项问题,如疏通河道,禁止挟带私运,管理运官,抚恤运丁等,一一向乾隆帝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均得到乾隆帝好评,或谕“所奏俱可行”,或谕“锡绂此奏,破瞻徇之习,如所议行。”杨锡绂特别注意对运丁的抚恤,关心其疾苦。“时旗丁(治区之民)多疲困,公加意抚恤,运官不敢有私求。旗丁感公(公指杨锡绂)德,建生祠于河岸。
他取得了运丁的信任和支持,从而保证了漕运的顺利运行。他“在任多年,凡粮艘运过,安静不扰,沿河居民,往来行旅,无不帖然(平安顺畅)”。
“所修举事若琐细,然皆当官之急务。”这是《清史稿》对乾隆年间封疆大吏杨锡绂处理政务的评价,也是对他刻苦自励的充分肯定。杨锡绂“所至内外,皆有实政。”这与他处理政务一丝不苟的态度,是分不开的。有些为官者,大事办不成,而对小事又不屑一顾。杨锡绂则不然,他从小读书,务求实用,“及在官,试其所学,学日以显。”他处理政务,不分职责内外,不论事之大小,凡有利于国计民生者,皆视为急务,从不稍怠。他还经常针对地方事务,上疏奏言,“凡所陈奏,悉协大体,而尤关乎国计民生。”
杨锡绂任官三十余载,一直以勤苦自励。他既能处处着眼于大局,又善于从那些看似琐屑的小事做起,政绩显著,深得皇帝赞赏,同僚推崇,百姓爱戴。
“终其任,无水患。百姓帖然。”大德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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