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敬
来源:正见网
俗话说“钱多不压手”,钱是好东西,没有谁不喜欢。然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生意必须遵循经商之道,公平竞争,以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否则不仅不能赚得长久,还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为人所不齿。
然而,总有一些见利忘义的人,他们不守正道,走邪门歪道,走私漏税,售“黑心棉”,造“毒大米”、毒奶粉、假疫苗…...见利忘义,丧尽天良。这种不守正道的人,被孔子称为“小人”。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意思是说: “君子明白大义,小人只知道小利。”又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论语?里仁》)意思是说:“为追求利益而行动,就会招致更多的怨恨。”孔子认为,无论到什么时候,利要服从义。他反对“放于利而行”,反对将追求“利”的程度无限扩大化,一味追求个人利益而不顾大义,就会破坏人间的正道,扰乱社会的秩序,还会招致来自各方的怨恨和指责,最终害国害民,最终害了自己。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经济社会,孔子的这种“义利观”,无疑是一副清醒剂。
柳宗元的《鞭贾》,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个出售马鞭的人,颇有心机,他所出售的马鞭质量并不好,但装饰却颇为华丽。本来就值四五十钱的鞭子,别人问价,他必定要价四五万。如果来人还价五十,他就装作笑弯了腰;如果还价五百,他就假装生气;还价五千,他就装作大发雷霆;反正必须要以五万的价钱才行。
有一次,一个糊涂的富家子弟,听信鞭商的花言巧语,花五万钱买了一条,逢人便拿鞭子炫耀。可当马不听使唤时,他挥鞭使劲抽打,鞭子断裂开来,才知道美丽的外表里面,却是空空的,无所依附。
清代乾隆年间,南昌城有一点心店主李沙赓,以货真价实而闻名市井,但他赚钱后,便掺假使假,对顾客也怠慢起来,导致生意越来越不好。
有一天,书画名家郑板桥,来该店吃饭,李沙赓认出是郑板桥,惊喜万分,便请郑板桥为他的店题字。郑板桥大笔一挥,题写“李沙赓点心店”。墨宝苍劲有力,引来了不少人前来观看,但还是没有人进餐,原来是“心”字少写了“一点”。李沙赓再三请求补上“一点”。但是,郑板桥却说: “我写的没有错啊,你以前生意兴隆,是因为‘心’有了这‘一点’,而现在生意清淡,正是因为‘心’少了‘一点’。你应该在自己的心上,加‘一点’!”李沙赓听后,猛醒,感悟,才重新秉正商道,恢复良心!从此以后,李沙赓痛改前非,以真“心”待客,生意再次红火起来。
想赚钱,就要赢得人心,堂堂正正地赚钱,不要想着欺客、坑害顾客。如果你不遵循正道,唯利是图,鼠目寸光,便无法在市场大潮中站稳脚跟,并且会跌跤、陷坑,甚至不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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