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1日星期四

冤杀无辜 殃及子孙

文:正源 来源:

中国人有句话叫“父债子还”,或许也是有道理的。因为祖辈的产业可以继承,那么债也是了。

宋朝元嘉年间,丹阳人陶继之任秣陵时,有人在夜间掠夺,被县令抓获。是太乐伎引路抓到的。当天夜里,太乐伎和同伴们去别人家住宿也被抓去了。陶继之没有认真,给他判了个不真实的罪状,上报了朝廷。尽管太乐伎所住宿的房主和宾客们都证明太乐伎没有参加。后来陶县令也知道自己冤枉了太乐伎,上报材料不真实。但是上报的文书已经发走了,他不想自找麻烦,就将错就错了,太乐伎和抢劫者都判在郡门斩首。太乐伎将要被处死那天说:“我们虽是贫贱的下等人,但是少年时心里就善良的人,从来没作过坏事。陶县令已经全都知道了。现在我们冤枉也被杀害。如果有鬼我一定要到天府去。”然后弹着琵琶,唱了几首歌被处死了。大家都知道他太冤枉,没有不掉的。

经过一个多月,陶县令就梦到太乐伎来到他的桌案前说:“过去我们冤枉被杀,现在我告到天帝那里,所以今天来杀你。”说完便跳到陶继之的嘴里,然后就落到肚子里,陶继之立刻吓醒了。不一会倒在地上,象得了疯癫病一样,很长时间才苏醒,不一定什么时候发病,四天就死了。他死以后家里变穷了,两个儿子也死得早,还剩下个孙子,穷得在路边受冻。(出自《还冤记》)

明知是冤案还要坚持,是当官的大忌。结局往往都是非常悲惨的。今天的人应该从里面得到一些警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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