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间,有一个词在中国 人的社会生活中可怕地〝火〞了起来,它不仅牵动海内外关注的目光,而且被大派用场,这就是〝寻釁滋事〞:
16岁男孩杨辉因发微博质疑该县一男子死亡 的司法解释,被指〝寻釁滋事〞拘留7天;温和理性的〝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被以〝寻釁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为弱势群体代言的人权活动人士曹顺利,被以〝寻釁滋事罪〞逮捕,羁押期间健康状况急剧恶化,不治身亡;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维权 人士刘萍、魏忠平、李思华,被以〝寻釁滋事〞等罪名分别判刑;浦志强律师 及其友人在家中研讨历史 事件,被定性为〝寻釁滋事〞遭拘捕;81岁老作家铁流因揭露现任高官丑闻,被涉嫌〝寻釁滋事罪〞刑拘……
上述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应该说是与〝寻釁滋事〞毫不搭界,案子根本就无法成立,却被一概以〝寻釁滋事〞的罪名惩处。当真是:〝寻釁滋事〞是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如此滥用法律,还怎么〝依法治国〞?
何谓〝寻釁滋事〞?这无需用高深的专业知识索解,只要稍具法律 常识 ,便不难理解。即使根据〝寻釁滋事罪的最新司法解释〞,被强行装入筐里的那几位,也都不够格。先前,浦志强律师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还曾经就〝寻釁滋事罪〞专门做过司法解释哩,没想到这么快自己即被装进了这个筐里。这是现实对浦律师的讽刺呢,还是对中国法制的讽刺?
任何人,任何事,只要惹执政者不高兴,就皆有可能被往〝寻釁滋事〞这个大筐内装。特别是对于意见领袖、异议人士和民间各种抗争的言行,框不住也得〝筐〞住。这也算是〝维稳〞新招!
寻釁滋事啊,寻釁滋事!到底是谁在寻釁?谁在滋事?
原文链接:苦胆:〝寻嶙淌篓暿歉隹?啥都可以往里装 - 新闻评论
本文标签:人权, 律师, 新唐人, 民运, 法制, 法律, 法治, 浦志强, 维稳, 美国, 美国之音, 许志永, 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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