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秦始皇塑像(网路图片)
<样章节选>
第一部 正史中的伪史和错误
上部:《史记》二
第三章 千载蒙谤秦始皇
第三节 焚书之谜,真相迥异2
<样章节选>
(二)句读歧义,浮出真意
前面讲到《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李斯向秦始皇提议焚书,最后说:“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笔者的翻译与传统译文不同。
因为古代没有标点,所以很多人断句为:“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把“法、令”理解为现代汉语的法令。其实古汉语为单音节词,“法、令”是两个词。
笔者认为,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应该这样断句:“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意思是:“如果想要学习(《诗》、《书》)的,以法律形式规定:要以官吏为老师。”因为法令条例,读书人都懂,不用找官吏去学,真正民间学不到的,非要找官吏去学的,是烧掉的民间《诗》、《书》等。
其实《史记・李斯列传》,也是这样记录的:“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这里的句读,和笔者上面的断句是一致的。
这样的断句解读,意味着:焚书之后,如果民间百姓还想学《诗》、《书》等,可以找官吏去学,学正统的官方版本的《诗》、《书》。如果真是这样,难道真是象有些学者说的:秦始皇打击民间私学,是为了规整、统一文化教材?
……
(未完,待续)
<完整的章节,请看将出版的全书。>
(2016/07/22 调图)
此文于2016年07月22日做了修改
原文链接:第三节2 句读歧义,浮出真意 第3章《千载蒙谤秦始皇》 - 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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